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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24期研读《中华法系中“礼”“律”关系之辩正》

发布时间:2020-11-13 09:02:02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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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日,法学院研究生第二十四期明德堂读书会在西校区4号教学楼101教室举行。本次读书会由穆永强老师主持,本次读书会研读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2014年发表在《法学研究》上的论文:“中华法系中‘礼’‘律’关系之辩正”。马小红教授认为,“中华法系”是在近代比较法研究中出现的概念,这个法系的核心价值观与根本制度是礼。但长期以来,学界在研究中将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主干,而将礼束之高阁。有关礼的论述笼统而缺乏细致与具体,对礼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严重不足。正是这种几乎将礼摒弃在法研究领域之外的做法,使我们对中华法系产生了一系列误解。比如将 “重刑轻民”、“以刑为主”归纳为中华法系的特点等等。在中华法系的制度构成中,律只是各种法律中的 “一端”,其地位与作用都远远不能与礼相提并论。但律在中华法系中确实又有其特殊性,这就是在礼的指导下,“律义”经历了一个由法而儒的演变过程。但这个过程恰恰证明了,在中华法系中占据主导与主流地位的是礼,而不是律。

穆老师以法制史学科的发展历史切入,带领同学们回顾了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方式,围绕着“礼”与“律”之间的关系,不断引导大家对中华法系之发展及中华法系对当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意义进行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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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同学表示,我们要辩正地、客观地看待儒家“礼”的历史影响,肯定“礼”在维系古代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杨雪同学认为对待传统法律文化,应该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中国法制史专题》作为学科必修课是十分重要的。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古代存世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其中明德慎罚,防止枉纵;德礼为主,刑罚为用的立法思想对当代的法制现代化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国法制建设的进步是需要不断在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推陈出新,建设一套完备良好的法律制度也是国家强盛的必备条件。李瑞花同学认为,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国古代社会强调礼法结合,礼、乐、政、刑,综合为治,传统法文化体现了古人处理社会纷争的智慧,对今天法治建设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具有借鉴意义。经过积极热情的讨论交流,同学们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也对《中国法制史专题》这门课及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有了全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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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老师最后总结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传统法律文化值得有选择地吸取和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探索之路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科学思考,综合考量,古为今用,才能成就法治中国梦。(撰稿: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朱恒义;校稿:穆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