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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堂读书会第二十二期研读《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发布时间:2019-11-08 14:16:43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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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高气清,秋色宜人。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二十二期于2019117日上午在抒望楼102教室举行。本次读书会通过研读张晋藩教授的《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一书思考“沈家本与清末法律近代化”这一议题。

在读书会中,穆老师首先通过视频和文献资料的方式将沈家本“清末修律”的过程娓娓道来,同时引导大家开阔思路、多维度思考沈家本“清末修律”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作用与贡献。整个过程中同学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营造了良好的交流氛围,每位同学都从中受益匪浅。



首先在“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方面,王月融同学认为:沈家本在自身深厚的“中学”法律基础上将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纳入新刑律,从而形成了赋有特色的法律思想。于此,王晓东同学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沈家本先生始终坚持“修律在于明理”并秉持“中体西用”的立法用法理念,重新树立了中华传统法治思想的理论自信,为后来中国的立法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而石静怡同学认为:沈家本虽已受到西方法治思想的影响,但在根本上仍主张维护礼制、注重伦理道德,中国儒家的王道仁政思想仍是对其立法思想最深的影响因素。

接着在立法编纂体例和立法技术的方面,张玉珍同学认为《大清新刑律》完全脱离了传统刑法典而规定有总则和分则的划分,并在最后还有附则。这开启了中国刑事立法体例的新形式、迈向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葛芳芳同学认为:在形式平等上的立法,沈家本将“善恶”作为解释形式平等的标准,突破了用法为“尊主”的目的,减轻立法阻力的同时也突破了中国封建制度中的等级制度。



最后在修律思想中的人权保障方面,赵天玮同学认为:沈家本在司法改革时确定实行的四级三审制、公开审判、回避等制度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和公平公正的理念。靳彤彤同学从“监狱改良”角度入手,认为沈家本此举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封建正统狱政思想的范畴,其中“对罪犯施以感化教育”、“监狱官吏须专门培养”等思想对于当代文明监狱的创建仍具有重要启迪与借鉴作用。崔佳琛同学认为,刑罚的文明化以及人口买卖等带有“贱视人格”性质的法律制度的废除是法律体制下视角由“身份”转向“契约”的体现。

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踊跃发言的热情依旧不减,穆老师对各位同学的发言一一进行点评并将有关书籍发放给同学们以便课下继续进行研读与讨论。本场读书会为同学们提供了一场丰富的知识盛宴,在开拓思路的同时对沈家本“清末修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启发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要继续培养归纳总结和掌握多维度开阔式思维的能力。(撰稿人:2019级法硕 崔佳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