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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法律之庄严,听正义之声音——法学院组织法律硕士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庭审侧记

发布时间:2019-04-22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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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法律硕士生环境法实务能力的培养,将环境法学原理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实务思维和实践能力,法学院常丽霞教授组织2018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于2019年4月18日,赴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涉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上午9时30分,伴随审判长敲响法槌,甘肃兴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夏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在法庭上依法定程序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双方摆事实、举证据、讲法理,3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生动直观地展示了环境行政诉讼审判活动的流程,给在场旁听的师生们上了一堂“零距离”的法制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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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是甘肃省高院顺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的司法改革要求,设立的专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门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21家“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环境资源法院。

走进法庭,旁听庭审,有利于提升法律硕士生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使同学们于庄严的庭审与激烈的思辨交锋中,见证了司法公正,体悟到法律尊严,也激发了大家作为法律人献身公平正义事业的神圣责任感与使命感。

(18级曹化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