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至22日,法学院副院长、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吕志祥教授、副所长常丽霞教授以及潘志伟老师,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推动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教育的发展,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于2014 年8月在中山大学召开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 年年会暨2014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山大学主办,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参见会议的有来自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重庆大学等90 多个单位的200 多位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中山大学常务副书记、副校长陈春声、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等出席会议。
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为“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会议分论题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生态修复与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实践问题研究”等。我校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吕志祥教授和常丽霞教授做了小组发言并重点介绍了甘肃省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的基本情况。会议期间,吕志祥副院长和蔡守秋会长等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的领导就合作事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流。大会闭幕之前,吕志祥副院长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承办2015年年会向大会提出了申请并阐述了理由。